《二十国集团协调人会议关于气候变化问题的主席声明》,2016年4月7日于中国广州
发布时间:2016-04-07 

二十国集团协调人会议关于气候变化问题的主席声明


  二十国集团(G20)第二次协调人会议于2016年4月6日至8日在中国广州举行,并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以下共识:


  1、气候变化是当前世界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我们欢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大会通过的《巴黎协定》,并对G20为推动这一进展所发挥的关键作用感到满意。


  2、我们认为《巴黎协定》是一份全面、均衡、富有雄心的文件,反映了《公约》包括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考虑不同国情、根据各自能力在内的各项原则。《协定》是全球气候合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3、我们将推动落实《巴黎协定》,包括于4月22日或其后尽快签署,并根据各自国内程序加入《协定》,以推动《协定》尽快生效。


上一条:国家两部委发布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创新战略规划目标 下一条:《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2016年3月31日于美国华盛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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