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
发布时间:2017-12-20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方案”)。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全面落实《方案》任务要求,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作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实践,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引导相关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促进我国绿色低碳和更高质量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会议指出,《方案》是全国碳市场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方案》的印发标志着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正式启动。要坚持将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工作定位,遵循稳中求进的工作要求,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分阶段、有步骤地逐步推进碳市场建设,在碳市场平稳有效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参与碳市场的行业范围和交易主体范围、增加交易品种,最终建立起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公开透明的碳市场。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地方、各有关行业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以及有关企业代表共8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湖北省、上海市和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的领导作了发言。会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湖北、广东、重庆、深圳等9个省市人民政府共同签署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的合作原则协议,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方案》内容和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回答了中外媒体的提问。  


[信息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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